| 琼海市商务局的工作职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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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1-14 15:28 文章来源:琼海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琼海市商务局是市人民政府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体制改革方案,将原市经济贸易局改组重设的机构,是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、国际经济合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。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、国际经济合作、外商投资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及省商务厅制订的规章、实施细则、政策以及市政府制订的发展规划、计划,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。
(二)研究和提出本市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意见,努力培育发展本市商品流通市场,努力培育商品出口基地,积极开拓国际市场,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,推广连锁经营、物流配送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。
(三)负责拟订本市国内外贸易行业投资和发展的综合性规划、计划;对全市国内外贸易行业实施行业指导;联系贸易行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。
(四)分析本市进出口状况,指导进出口工作并随时向市政府提出对策和建议;执行进出口商品招标政策;按国家和省规定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,代办许可证;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。
(五)研究、拟订本市规范市场运行、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、地区封锁的政策、规定,建立健全统一、开放、竟争、有序的市场体系;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,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。
(六)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,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核,对外资企业的申办按省定的规模实行审批和核发证书;参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;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,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。
(七)负责综合协调办理全市技术引进、设备进口的招标工作;指导、咨询、代办和监督管理劳务合作;申报国际无偿援助项目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。
(八)配合省商务厅负责本市反倾销,反补贴、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,组织产业损害调查;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、反补贴、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。
(九)贯彻执行本省的对越边贸政策、对台小额贸易政策,密切与台港澳的经贸联系,做好协调服务工作。
(十)负责中央、省的外贸发展基金项目和风险使用项目的申报;负责国内外经贸情况统计及信息发布;负责本市内外经贸的标准化、信息化管理工作。
(十一)负责本市商业、供销、石油、烟草系统以及涉及内外贸易的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。
(十二)指导全市内外贸行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;指导有关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的工作。
(十三) 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,检查指导各镇国内外贸易、对外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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