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、分立合并、企业期满终止或其它原因申请提前终止的审批》服务详细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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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1-08 09:25 文章来源:琼海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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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编号 |
办理程序 |
承诺
时限 |
主办窗口 |
服务类型 |
所属范围 |
办理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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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|
1、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新建项目,外商独资项目直接向市商务局申领企业批准证书。
2、本局经办人受理,科长审核,领导签发,办公室盖局公章。 |
7天 |
琼海市
商务局 |
承诺服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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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 |
申办材料明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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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材料编号 |
材料名称 |
窗口部门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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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|
投资总额在800万美元以下项目,由琼海市商务局审批,报批须提供以下材料: 1、投资者执照,身份证、资信证明、用地或厂房证明、环保证明,(外商独资企业不必立项); |
琼海市
商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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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 |
2、合同、章程及董事会名单(董事身份证明、委派书); |
琼海市
商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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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 |
3、涉及国有资产项目提供国资管理部门的确认意见,涉及特种行业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; |
琼海市
商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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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 |
4、工商执照复印件(需核对原件); |
琼海市
商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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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 |
5、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(需核对原件)。 |
琼海市
商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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